年1月12日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仙市监白塔处字〔〕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浙江藏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仙生物)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经查明,当事人张友威招商手册内的“藏仙系列产品”一栏内的“藏仙6A虫草片”板块中标有内容“含吃生服一片胜过嚼七根”,在该文字内容上方画有一片藏仙6A虫草片、“≥”和七根冬虫夏草的图案。上述文字及图案意在宣传1片“藏仙6A虫草片”含服的效果比直接嚼7根冬虫夏草更好,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在“藏仙虫草饮”板块“藏仙虫草饮”图案右侧“解酒原理”内有一段文字:虫草中含有SOD抗氧化酶能快速分解肝脏内酒精,避免因酒精对肝脏造成损伤,提升酒量30%-%。当事人提供了相关检测报告证实虫草内含有SOD抗氧化酶,但无法提供“提升酒量30%-%”的相关依据。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元。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藏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是一家以虫草种植为核心产业,涉及中药材、互联网、智慧农业、新旅游和医疗康养的新型高科技产业集团。企业经营范围:糖果制品[糖果(压片糖果)]生产;茶叶及相关制品(代用茶)生产;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生产;冬虫夏草种植、新品种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张友威,注册资本1亿元。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仅有5人。品牌荣誉涉嫌“山寨”点击进入“藏仙商城”,在品牌故事中的品牌荣誉里看到,藏仙生物“荣誉”满载、“获奖”无数,品牌早已冲出浙江,走向全国。包括“中国健康优秀绿色产品”“中国优秀品牌”“中国绿色健康优秀品牌”“中国虫草行业最具开发创新企业”“中国虫草行业最具品牌价值企业”“国家3.15诚信企业”等,名头之大,令人咋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荣誉证书全部来自一家名为“中国名优企业发展委员会”的组织,这个“社会组织”不仅没有工商注册信息,更是在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上无法找到。记者试图通过证书上的“证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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