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年5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柴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开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管理层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开户银行,并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5月修订)》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491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