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年度)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质量,便于申报者和推荐单位、推荐理事(专家)严格审查把关,现将年度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整理归纳,请相关人员和单位在填写和审查申报书时严格执行。形审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一、技术发明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
1、推荐单位或推荐理事(专家)不符合本年度申报通知要求;
2、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二年(即年7月15日之后应用);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二年;
3、前三位完成人不是“八、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或列入发明人均不是项目完成人的发明专利;
4、未按要求签名盖章,或所盖公章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包括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需要签名盖章的内容;
5.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二、技术进步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
1、推荐单位或推荐理事(专家)不符合本年度申报通知要求;
2、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二年(即年7月15日之后应用);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二年;
3、未按要求签名盖章,或所盖公章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包括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需要签名盖章的内容;
4.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三、产品创新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
1、推荐单位或推荐理事(专家)不符合本年度申报通知要求;
2、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一年(即年7月15日之后应用);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未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的,或者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
3、未按要求签名盖章,或所盖公章与单位名称不一致。包括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需要签名盖章的内容;
4.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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