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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公

本文转自:新民网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青浦区成功入选。

什么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年起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青浦区正在具体做哪些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青浦区以“绿色、放心、健康、共享”为目标,紧密结合市食药安委工作部署,发挥各成员单位联动作用,结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进博会保障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推进建立更精准有力的综合监管体系、更落实到位的企业责任体系、更科学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更全面系统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建立更严格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让青浦的食品更安全、消费更放心、市民更满意,全面建成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

做强做实食品责任体系

青浦区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各项组织领导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青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若干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食品安全作为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各部门、各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同时区、街(镇)两级食安办不断做实做强,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确保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与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推进“一站三员”建设,将工作落实在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

重拳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青浦区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由区食药安办、区市场局、区商务委和区农业农村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农产品安全联动治理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在农产品安全领域建立信息通报、线索抄告、治理协作、跟踪回访和会商联络机制,从而进一步巩固一年以来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已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户次、检查覆盖率达98.02%。与公安、检察院共同签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衔接制度》及《市场监管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食品违法犯罪方面形成刑事、行政、公益打击网,查办食品领域案件件,罚没.19万元,行刑衔接10件,公益诉讼1件。

科技赋能食品监督管理

青浦区通过应用“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及分析系统”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化生产主体和“二品一标”生产主体开展巡查,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全面试行合格证制度,已试行主体数个,累计开出合格证64.94万张;开展“互联网+”餐饮定向监测,通过第三方的技术支持,对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开展在线监测,加大对本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卖场、大型餐饮等检查抽检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信息追溯、食品储存等要求。近三年,主要食品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8.56%,逐年呈稳步上升趋势。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13.73批次/千人。

独具创新食品区域联动

青浦区建立健全三地食品安全舆情共享、联防联动、会商交流等制度,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食品失信联合惩戒,已对76名违法分子开展联合惩戒,在示范区内初步产生了威慑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效果,迈出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共建、成果共享重要一步。同时,聚焦食品安全这一民生重点工程,三地市场监管局签订《示范区实训基地合作协议》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等多项机制,积极打造长三角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和实训交流,组建的“青嘉吴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保障进博会服务队”,已连续3届参与推进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丰富多样食品宣传引导

青浦区运用“绿色青浦”“食安小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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