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
重要提醒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年6月10日裁定受理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苏破申38号”,并指定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年7月14日前,向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周军律师:
秦蒙律师:
破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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