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生产需求,保障科技楼的消防安全,按食品集团公司第21次经理常务会纪要,拟通过以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完善科技楼消防事项。
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楼消防设施完善项目
(二)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方案:根据科技楼实际情况,完善消防设施事项。连接科技楼消防水系统,配备科技楼所需的灭火器等。
二、工期及价格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一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价格:最高限价4万元(含税金)。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资质及消防设施验收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系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2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在资格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参选施工方优先选取海拉尔区范围内(建议放在评分标准里)。
(六)工程结束后出具第三方消防验收报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各项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四)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需要提供服务案例,以合同和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五)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QQ.